建筑企业资质核查 建筑企业资质核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标情况;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建造师、现场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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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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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定制,提供客户需要填写材料清单 2、网报材料与书面材料整理人员匹配贴心代办全程无忧 ; |
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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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2、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 3、企业相关资质技术负责人情况; 4、企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师情况; 5、企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情况; 6、企业净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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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不同地区,服务办理时间有一定差异,详情请咨询资质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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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不同,详情请咨询资质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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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副本; 3、委托书、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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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重庆、南京、苏州、厦门、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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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一般内容:
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与服务,强化批后监管,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京建管〔2009〕6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业企业(随机抽查)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二)企业注册建造师情况;
(三)企业相关资质技术负责人情况;
(四)企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师情况;
(五)企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情况;
(六)企业净资产情况。
三、核查要求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核查,委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见附件3);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样式见附件4),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及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四)企业相关资质专业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五)企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六)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七)企业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当期财务报表。
企业所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上述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